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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长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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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、第十一章
11、第十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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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写之人字迹秀丽,写得极其认真,那是一个住址:“居安巷,东起第八宅”。
落款处写了玉娘两个字,还盖了私印,正是冯华县令的女儿冯玉娘。
她为什么会给母亲留下一个宅子地址呢?
这会是谁的宅子呢?和鹰卫有关么?
沈缨望着那几个字,喃喃道:“必须得有关。”
唯有二者有关联,她才有和姜宴清谈判的筹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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