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

  “据我朝律令,寻畔滋事、入室伤人者可判杖刑三十,所犯罪行也将录在册,罪行入册之后不仅会影响自身名声,家中有书之人也会因此受到牵连。若晏婶子准备去县衙状告王氏入室伤了你,小侄不才怎么说也是一个秀才,可亲自为婶子做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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